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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桥二小关于规范运行学校微信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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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二[2019]9号

关于规范运行学校微信群的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办公微信群的管理,保障办公微信群方便、快捷、有序、高效运行,传递正能量,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空间,预防和制止不良信息的传播,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微信群是学校的办公平台,班主任群由学校政教处行使管理职责,教师工作群由办公室行使管理、监督职责。其他各群群主行使所在群的管理监督职责。

 

二、为确保群成员个人信息安全,群成员应为我校的在职教职工,一律实名制,不使用昵称。教职工转岗、退休及离职后,群管理员应主动通知转岗、退休及离职教职工退出参与的相关工作群。

 

三、工作群主要用于传达经领导同意的具有确定性需要广而告之的上级文件、政令、通知及具体工作安排。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一切信息不要在微信群发布。

 

四、对群内发布的相关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及工作安排等方面的通知,教职工要及时了解,群成员不得私自屏蔽相关工作群。

 

五、在群内发布信息、通知至多三次即可,不可恶意刷屏。在群内需要双向联系的,一律采用私聊方式,以免影响他人办公。

 

六、群内发布信息要规范。群成员在群里所发表的言论或上传的信息,应以正面、积极、健康为导向,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学校管理制度。工作群信息做到“十不发”:政治敏感话题不发;不信谣不传谣;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涉黄、涉毒、涉暴等不发;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军事资料不发;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未经群主审批的二微码与涉及金融方面的购物、产品推销、理财链接不要发;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七、对违反工作群使用规定、利用工作群发布不良信息干扰本校工作秩序的群成员,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群管理员负责群里的日常管理工作,有权劝退或清退扰乱群秩序的成员。群成员要严格自律,要形成纯净、纯洁的“群风”,体现纯朴、纯正的校风。群成员均需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法规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

 

瑞安市塘下镇场桥第二小学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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